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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流] 评论:“安全十不准”大大方方告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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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5:44: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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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龄少儿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性安全教育太过薄弱,孩子的无知造就了家长监护的盲区,而监护的盲区又造就了罪恶滋生的空间。
  2月18日,泸州一学生家长通过微博,晒出了孩子开学的第一课:安全。不过,这堂课程所讲的内容却让网友觉得有些“雷人”。因为,在新出台的《泸州市中小学安全行为“十不准”》中,出现了一条特别的规定:不准别人触摸自己的私密部位。
  对未成年人特别是低龄女孩的性侵害案件不时曝光,虽然罪犯被绳之以法,孩子和家长们的伤痛却远未痊愈,沉痛的教训必须深刻反省和汲取,此前伸向孩子的黑手何以屡屡得逞?此后如何确保罪恶远离懵懂的幼女?泸州的教育创新看似令人惊诧,实则是造福学生的性安全教育。
  纵观过往曝光的案件,对低龄女孩的不法性侵罪行往往长期被隐藏,而罪恶不为人知的重要原因,就是抓住了孩子们因懵懂而不知告发的弱点。
  低龄阶段的孩子还在心智发育的初期,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极其有限,而且胆子很小,容易被他人控制言行。遭受侵害的小女孩们,往往无法判断对方的猥亵和侵害是不是“坏事”,无法弄清作恶的老师或者熟人是不是“坏人”。在无法判定是非的前提下,再加以罪犯通常会采取哄骗和恐吓的手段禁止孩子告诉别人,于是,罪恶往往会成为罪犯和年幼孩子之间的黑色“秘密”。由于孩子被恶意而有效地“封口”,性侵害在表面上又没有醒目的症状,罪恶就得以暗中继续滋生。
  事实不容置疑地表明,当前低龄少儿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性安全教育太过薄弱,孩子的无知造就了家长监护的盲区,而监护的盲区又造就了罪恶滋生的空间。
  网上流传颇广的国外儿童安全教育守则,值得家长和教育部门的认真学习和借鉴,“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允许别人碰”“怪怪的小秘密要告诉妈妈”“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这些简单而珍贵的常识,家长和幼儿园早就该教给孩子们,让他们知道身体的哪些私密地方不可以触碰,让他们知道侵犯自己的身体就是“坏人”——哪怕对方是老师或是亲戚,让他们知道遇到“坏人”和“坏事”一定要告诉爸爸妈妈,罪恶就无法让孩子们封口。
  对幼儿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安全而不是其他,最重要的技能是远离危险而不是其他。不能光顾着让孩子学认字、数数、唱歌、跳舞、画画,安全知识和性安全知识一定要成为最重要的课程,这些比金子还珍贵的知识,将陪伴着孩子安全而健康的成长。性安全知识的启蒙亟须成为孩子们的必修课,幼儿园和小学要尽快启动课堂教育,家长要立刻启动家庭教育,教育主管部门更要雷厉风行地抓好这桩意义深远的教育革新。泸州市的教育创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不仅值得鼓励和推广,还需要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方面深入研究更多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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