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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流] 计生政策盘点:九类人可以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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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13 17:0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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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4月13日,中央提出“在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前提下,可以有控制地对二孩生育口子开大一点。
  
  随后,各省份、一些地市都相继出台适合各自地区人口状况的计划生育政策,并通过地方立法,以《条例》、《办法》等形式发布并执行。
  
  2002年实施的《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明确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梳理各地法规显示,九类人有条件生二胎:
  
  1.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2.农民
  
  3.男方入赘并赡养老人家庭
  
  4.矿工渔民等特殊职业
  
  5.少数民族
  
  6.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夫妻一方是外国公民
  
  7.夫妻一方是伤残军人(或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8.第一个子女身体有残疾
  
  9.再婚夫妻
  
可以生也不敢生,生不起,养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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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13 17:06:42 | 只看该作者
生不起....
板凳
发表于 2013-8-13 17:28:54 | 只看该作者
生不起。。养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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