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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动态] 关于高中学校招收外县市学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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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3 09:2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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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高中学校:
  2012年起,省教育厅开始逐步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加强高一学生学籍注册管理,严禁高中学校招收外县市学生,至今仍有部分遗留问题未解决。为做好2013年高中招生工作,经请示省教育厅,现将招收外县市中考学生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仙桃户口、在省内其他县市参加中考,拟到仙桃就读高中,中考分数必须达到当地普高录取线。
  考生持中考分数条、2013年中考准考证、户口本到拟就读学校登记。各学校在不超过2013年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于7月25日将相关材料集中报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再集中报省教育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
  2、仙桃户口、在省外参加中考,拟到仙桃就读高中。
  方式一:可在考试所在地高中录取,取得当地高中学籍后,转入我市就读。
  方式二:考生持考试所在地教育局出示的中考分数条、当地中考总分、普高最低录取分数证明、学籍证明、2013年中考准考证、户口本先到拟就读学校登记。各学校在不超过2013年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于7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集中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待省教育厅正式批复后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
  3、汉江监狱职工子女到仙桃就读高中。
  考生持汉江监狱搬迁批复、中考分数条、2013年中考准考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工作证到拟就读学校登记。各学校在不超过2013年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于7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集中报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集中报省教育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
  4、外地户口、在外县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得正式录取。
  5、凡不按规定录取就读的考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参加高考时只能作社会青年报考。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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