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3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舌尖上的吃货] 不可同吃的一些食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10:3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萝卜:严禁与桔子同食,同食易患甲状腺肿。  红薯、白薯、山芋:
  1.不能与柿子同食,二者相聚会形成难溶性的硬块即胃柿石,引起胃胀、腹痛、呕吐,严重时可导致胃出血等,危及生命。
  2.不宜与香蕉同食。
  韭菜:
  1.不可与菠菜同食,二者同食有滑肠作用,易引起腹泻。
  2.不可与蜂蜜、牛肉同食。
  小白菜:忌兔肉。
  辣椒:忌与羊肝同食。
  香菜:不可与补药同食。
  茄子:
  1.忌与黑鱼、蟹肉同食。
  2.老熟的茄子不宜食,易中毒。
  南瓜:不可与羊肉同食,否则易发生黄疽和脚气。
  花生:忌蕨菜。
  银杏(白果):
  1.严禁多吃。婴儿吃10颗左右可致命,三-五岁儿童吃30颗左右可致命。
  2.忌与鱼同吃。
  山楂、石榴、木瓜、葡萄:
  1.不宜与海鲜类、鱼类同食。
  2.服人参者忌用。
  3.忌铁器。
  芒果:不可与大蒜等辛辣物同食。
  牛肉:
  1.不可与鱼肉同烹调。
  2.不可与栗子、黍米、蜜同食。
  鸡肉:
  1.老鸡鸡头不能吃,毒素都滞留在脑细胞内,俗话说“十年鸡头胜砒霜”。
  2.忌与糯米、芥末、菊花、胡蒜、鲤鱼、狗肉、李子、鳖鱼、虾同食。
  3.不可与兔肉同食,同食令人泄泻。
  龟肉:忌酒、果、瓜、猪肉、苋莱。
  蒜:一般不与补药同服。
  蜂蜜:忌与葱、蒜、韭菜、莴苣同食,易引起腹泻。
  茶:
  1.贫血病人服用铁剂时,忌饮茶、饮茶降低药效,还可引起胃畅疼痛、腹泻或大便秘结等。
  2.服人参等滋补药品时忌用。
  3.隔夜茶不宜饮用。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沙发
发表于 2013-10-29 11:40:0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分享了
板凳
发表于 2013-10-29 11:51:55 | 只看该作者
有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5-8 17:49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