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1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加拿大移民:5年内未住满2年失永久居民身份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3-8 15:1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据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发出公告指,今后没有遵守5年内要在加国住满2年规定,因而丧失永久居民身分人士。
  先签文件放弃可再申请
  该些人士需先签署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文件,才可以重新申请夫妻团聚等移民签证,或者申请其他短期居留签证。此外,申请「永久居民旅游证件」(Permanent Resident Travel Document,简称PRTD)时,将一律被纳入「全球案件管理系统」(GCMS)检讨,以确定是否仍具有永久居民身分。
  加拿大移民部公布正式向全球各签证办事处发出指引,强调目前据《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并没有机制规定如何放弃永久居民身分。为配合即将通过的《加快遣返外国罪犯法》(Faster Removal of Foreign Criminals Act)、即「C-43」法案的修订,特别批准移民官可按指引取消永久居民身分。
  联邦政府于2003年引进枫叶卡,作为永久居民外游时必须携带的身分证明文件。移民部文件显示,在2010年因没有遵守5年内要在加国住满2年规定,因而丧失永久居民身分人数达4,587人,较2006年的1,653人,增加2,934人,升幅近3倍。详细查看处理放弃永久居民的指引程序及所需文件,可登入http://www.cic.gc.ca/english/res ... tins/2013/ob505.asp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沙发
发表于 2013-9-14 15:31:48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去如何移民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5-7 06:44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