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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259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招生专业为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和艺术设计学。我校将根据专业考试的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专业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报考事项  
  报名条件:  
  1、符合2013年各省(区、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考生须参加各省(区、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各省(区、市)报考重点院校美术类专业的要求。  
  报考方式:  
  1、考生凭所在省(区、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方式进行报名确认。  
  2、设有校考考点的省(区、市)考生应在本省(区、市)报考,未设校考考点的省(区、市)考生,经本人确认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报名考点认可跨省报考的前提下,到我校设定的考点(除湖北考点外)报名考试。  
  三、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色彩、速写、素描(各100分)  
  色彩:8:30-11:30; 速写:13:30-14:00; 素描:14:10-17:10。  
  2、报名及考试日期、地点:  
序号  | 省(区)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日期  | 报名方式  | 考试日期  |  1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1.26-1.27  | 考点现场报名  | 1.29  |  2  | 广西  | 广西经贸职业学院(南宁市青山路14号)  | 1.27-1.28  | 考点现场报名  | 1.29  |  3  | 湖南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 1.27-1.28  | 网报+考点现场确认  | 1.29  |  4  | 河南  | 郑州市第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1.27-1.28  | 考点现场报名  | 1.29  |  5  | 安徽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1.27-1.28  | 考点现场报名  | 1.29  |  6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高新区信工路18号)  | 2.20-2.21  | 考点现场报名  | 2.23  |  7  | 广东  |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州市燕岭路495号)  | 1.13-1.14  | 网报或考点现场报名  | 2.23  |  8  | 江苏  | 无锡市湖滨中学(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2.21-2.22  | 考点现场报名  | 2.23  |  9  | 江西  | 南昌市实验中学(南昌市永外正街56号)  | 2.21-2.22  | 考点现场报名  | 2.23  |  10  | 山东  | 济南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 2.21-2.22  | 考点现场报名  | 2.23  |  11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杨汊湖基地(江汉区长青五路杨汊湖小区)  | 2.18-2.23  | 网报  | 3.8  |     备注:  
  广东省考生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同一底版的一寸免冠登记照片两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3日至1月14日;网报地址为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3日至2月8日。  
  湖北省、湖南省考生网报地址为省考试院指定网站。  
  3、考试时请自备文具、画具。  
  四、专业合格认定办法  
  我校按照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专业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湖北省考生:专业成绩 = 校考成绩÷3 + 联考成绩;  
  其他省(区、市)考生:专业成绩 = 校考成绩。  
  其中校考成绩为我校组织的色彩、速写、素描成绩之和。  
  考生从4月中旬起可通过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  
  五、高考录取原则  
  1、在省(区、市)级美术类统考和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均合格且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最低分数线)。  
  2、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区、市)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六、收费及监督  
  1、校考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等相关规定执行。  
  2、学费收取标准按2013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12年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缴纳,每学年为6750元,学分学费按当学期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每学分为80元)。  
  3、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专业考试及录取中除报名考试费以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监察电话:027-87651423  
  八、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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