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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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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6 09:1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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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清扬 于 2013-4-16 09:47 编辑
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河北省化工制药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河北省化工医药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标代码为:13072。
学院坐落于石家庄市东南高教区,占地700亩,在校生近1万人,现有专兼职教师597人,副高级职称以上教职工131人。设有7个系部,35个专业,其中化工、制药、机电类专业是学院主体优势专业,拥有3个省级示范专业。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设有专门机构负责,拥有较健全的就业工作服务体系,已建立了稳定的就业渠道和就业网络。毕业生主要面向化工、制药、食品、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就业,男性毕业生就业优势明显。
二、招生范围及相关说明
2010年面向全国15个省份招生,其中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350人订单培养协议,实行“2+1”培养模式,成绩合格并取得毕业证后由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排就业。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学历证书
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发、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执行生源省有关录取政策。
3、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按照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安排,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对身体状况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6、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奖学与助学
1、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和学院奖学金,奖学覆盖面达45%以上。
2、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以在生源地或在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还可以在学院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和学院助学金及困难补助,助学覆盖面达20%以上。
3、学院提供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六、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邮政编码:050026
咨询电话:0311-85110111、85110222、85110036
学院网址:http://www.hebcpc.cn
E-mail:zsjyc@hebcpc.cnhyxyzsj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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