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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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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7 09:1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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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坐落在京津之间的河北省廊坊市,原名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隶属于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面向全国招生,有普通、成人、专接本等高等教育形式。学校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700余万元,馆藏图书资料150余万册。现有专任教师49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70余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1000名。2008年本专科毕业生一次统计就业率84.41%,并且就业质量较好。
学校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新生的原则;护理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不设置男女生比例;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优惠照顾条件的规定;录取时,在省(市、自治区)分数控制线上,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120%;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级差3分依次录取。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但本人同意调剂专业的考生,在未录满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且本人不同意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学费标准为本科学生每人每学年3500元,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学费、住宿费分学年于每学年初缴纳。
录取学生经复查合格,并按学年注册取得学籍,同时修业期满学业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学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通信地址:河北廊坊130信箱5分箱,邮编:065000
招生咨询电话:0316—2083179  2083663 传真:0316—2083179  2232540
学校网址:http://www.nciae.edu.cn
E-mail:  htzhs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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