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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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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7 09:3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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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学院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文、法、工、农、经、管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04年被省教育厅评为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院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省会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西院位于学府路77号,新校区位于学府路和友谊大街之间。
学院全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现开设35个专业,文、理兼收,男女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学生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毕业颁发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录取原则: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满足省定投档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时,不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先后顺序安排专业。考生填报志愿不能满足的,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4、对符合河北省增加分数投档考生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根据政策执行。
5、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未尽事宜请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2008年学院面向全省招生,招生专业: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法律事务(国际经济法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国际金融、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应用英语、应用英语(法律英语方向)、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园林技术、园艺技术、森林生态旅游、环境艺术设计、工程测量与监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投资与理财、会计电算化、社会工作  、财务管理、会计(司法会计方向)、图形图像制作、会展策划与管理等。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656001、87656003  87656053
详情可登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网站进行查阅,网址:http://www.hel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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