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04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数学] 发一道题!!!!!!!!!!!!!!!!!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3-2-19 16: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上述中的假设,(1)和(2)中能适用于实际情况只有一个,同样,(3)和(4),(5)和(6),也是一样的情况。

  根据上述中的结论,(2)和(5)适用于实际情况的可能不太大。因此,能适用于实际的情况,有以下几组中的一组或多组:

  A.(1)、(4)和(5)

  B.(1)、(3)和(5)

  C.(1)、(4)和(6)

  D.(1)、(3)和(6)

  E.(2)、(4)和(6)

  F.(2)、(3)和(6)

  假如选项A能适用于实际情况,则根据(1)的结论,凶手是男性;根据(4)的结论,受害者是女性;可是根据(5)的假设,凶手与受害者性虽相同。因此A不适用。

  假如选项B能适用于实际情况,由假设可知,凶手与受害者有亲缘关系而且职业与性别一样。这与每个家庭的组成情况不相符,因此B不适用。

  假如选项C能适用于实际情况,则根据有关的结论,凶手是男性,受害者是个女性医生。又根据(1)和(4)的假设,凶手是律师,凶手与受害者有亲缘关系,这与各个家庭的组成情况不相符,因此C不适用。

  假如选项D能适用于实际情况,则根据(1)的结论,凶手是男性,根据(3)的结论,受害者也同样是男的;又根据(6)的假设条件,凶手与受害者的性别不一样。因此D不适用。

  假如选项E能适用于实际情况,则根据(2)的结论,凶手是医生;根据(6)的结论,受害者也是医生,又根据(4)的假设条件,凶手与受害者职业不一样。因此E不适用。

  所以,根据以上的推论,只有F能适用于实际情况,凶手是医生,受害者是男性医生,根据组成的情况,凶手是女性。又根据各个家庭的组成情况,凶手必定是小蒂,(2)的假设则说明,受害者是小刚;而且,(3)的假设和(2)、(6)的论相符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9-20 09:14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