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无论男女,单独约会去逛公园或一起去玩或以补习为借口,均视为谈恋爱。”昨日,厦门市一所中学的一条关于如何界定男女生谈恋爱的征求意见稿在网络疯传,其中涉及到男女手拉手、两人一起闲逛等情况,均视为谈恋爱的行为,也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评价说,厦门这所中学告诉你什么是恋爱,长知识了。
梦泉森林 发表于 2013-10-31 16:12
你有被恋爱了吗,呵呵
ljandyp 发表于 2013-10-31 16:59
恋爱问题在小学都已经存在了
吉娃娃 发表于 2013-10-31 17:12
确实是需要引导的啊
liujian 发表于 2013-10-31 22:17
谢谢分享,很有心得哦
Scylla刘 发表于 2013-10-31 22:42
什么才算恋爱?
晓晓看世界 发表于 2013-11-1 08:26
小孩子有时候手拉手是很正常的
天平上的歪歪 发表于 2013-11-1 08:47
这个界定是权威的吗?那学生不超过这些规定就不是恋爱?
cherish 发表于 2013-11-1 08:47
厦门的孩子真可怜
crab 发表于 2013-11-1 08:49
纯属扯淡,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wo_liu_yi 发表于 2013-11-1 08:52
容易激起逆反心理把?
漫步云端1987 发表于 2013-11-1 09:02
越是用这种方式禁止,学生越逆反
炭黑日记 发表于 2013-11-1 09:22
你恋爱了吗,现在又标准出台了,你可以看看
似水流年 发表于 2013-11-1 09:22
天哪,都这样了 挺可怕
lyh576531536 发表于 2013-11-1 09:36
正确教育比较好吧
钱钱她妈 发表于 2013-11-1 09:57
“周六、周日不回家,但只有两个同学在教室内闲逛的均视为谈恋爱。” “
到校外一起去用膳手拉手或超 ...
故事0501 发表于 2013-11-1 10:21
现在的小学生都不得了了
小米粒 发表于 2013-11-1 10:24
呵呵强权之下必有猛夫
陌陌的音乐 发表于 2013-11-1 11:04
恩恩 有意思
小实 发表于 2013-11-1 11:07
周六、周日不回家,但只有两个同学在教室内闲逛的均视为谈恋爱
David 发表于 2013-11-1 11:22
以后的非诚上大家不会说“三次”了
刘威 发表于 2013-11-1 11:51
涨姿势了。
飞飞 发表于 2013-11-1 11:56
这样就行了吗?
龙宝宝贝贝 发表于 2013-11-1 12:01
也太超前了吧!
朱宝儿 发表于 2013-11-1 13:46
这是哪个“老师”写的制度啊?
朱宝儿 发表于 2013-11-1 13:46
这是哪个“老师”写的制度啊?
不容易 发表于 2013-11-5 21:33
个人认为有点教条~
wendy_1985 发表于 2013-11-6 09:19
完全同意编者的话。
fql276871197 发表于 2013-11-6 17:09
这这这也太讲不通了吧!!
我是谁 发表于 2013-11-7 10:46
估计有好多被恋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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