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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北市民24年前办保值储蓄 今年兑现时银行称已失效 [打印本页]

作者: 撒说18    时间: 2013-10-7 16:08
标题: 湖北市民24年前办保值储蓄 今年兑现时银行称已失效
本帖最后由 撒说18 于 2013-10-7 16:09 编辑





丹江口一市民24年前办理保值储蓄今年兑现时银行称已失效
一份本金为1000元的银行保值储蓄业务,24年后收益率超100倍,能兑现吗?
1989年,丹江口市民盛忠奎夫妻二人就满心欢喜办了这样一份业务,他们拿出2000元积蓄存入当地某国有银行办理两张存单,上面写明24年到期后本息共22万元。
今年,存单终于到期了。可当盛忠奎夫妇去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存单已失效。22万元成了黄粱一梦。
据了解,当地像盛忠奎这样的储户有70余人。银行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央行1989年针对保值储蓄下发了紧急通知,该业务期限最多不能超过8年。
存2000元24年后得22万
今年60岁的盛爹爹,家住丹江口市区。今年6月,他从该市某单位退休后,和老伴陈永梅去十堰与儿子一起居住。让老两口特别郁闷的是,原打算赶在退休时能取出那笔巨额本息,没成想却事与愿违。
事情还得从24年前说起。1989年,盛忠奎与妻子陈永梅省吃俭用有一笔小小的积蓄。这年9月的一天,陈永梅路过某国有银行丹江口市支行迎宾路分理处时,得知有一份定期保值储蓄业务,24年后可获得一笔巨额本息。
那个年代,在当地买一个商铺也只要2000元,盛忠奎本来倾向于用积蓄买商铺,经陈永梅劝说后同意办保值储蓄。很快,陈永梅带着2000元积蓄来到银行,分别以自己和儿子的名义办理了两张该行整存整取储蓄存单。按照存单上明文规定,此存款24年到期本息22万元,且存款利率、保值贴补率无论怎么调整,到期银行凭此据定额支付。
22万本息缩水为8400元
今年9月21日,是两张存单到期结算本息的日子。第二天,盛忠奎带着存单去银行兑现,不想当年的迎宾路分理处已查无此处。随后,盛忠奎拿着存单找到该行丹江口市支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二楼有专门人员接待。
当他亮出两张存单并提出结算本息时,一位接待的魏姓负责人却告诉他,这两张存单早已经不起效了。盛忠奎听后十分震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魏姓负责人提供一份1989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保值储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传真电报及人行丹江口市支行同年10月7日转发的通知。
当年的电报称:现行保值储蓄存款只有三、五、八年三种期限,各地没有增加档次或变相增加档次的权利。
人行丹江口支行通知称,各专业银行、邮电局如有开办“存款一千元,存二十四年后收益额为十一万元”保值储蓄业务的,从文到之日起立即停办,并严格按照三、五、八年三种保值储蓄存款期限档次执行,不得突破。
于是,按照通知后规定,盛忠奎的存款本息只能兑现8400元,不是22万元。
律师称银行此举违约
无独有偶,当天前往该行丹江口市支行结算本息的还有该市供销社退休干部王新民爹爹。1989年9月20日,王新民同样办理了一张100元整存整取储蓄存单,按规定二十四年到期可兑现本息1.1万元。
让两位老人想不通的是,即便政策有变,24年来银行为什么不告知储户。目前,他们正考虑通过司法程序讨一个说法。据了解,在该市办理了类似业务的储户有70多名。
昨日上午,魏姓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银行是严格按照规定操作,至于为何当年没有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储户,魏姓负责人称,这项业务不是自己一个人完成。
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德江表示,银行以上级部门规定为由,拒绝按照原来约定兑付存单,是一种违约行为。即使银行违规开展储蓄业务,被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存款银行也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下发以后,及时与储户沟通,而不是等存款到期,兑付时才告知储户。彭德江还认为,即使该保值储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其全部过错也在银行,应该参照原来承诺的可比照利益赔偿储户损失。[attach]34078[/attach]


作者: 梦泉森林    时间: 2013-10-7 16:36
2000元当时可以买商铺,现在就算兑换成22万也不一定能买到商铺,更何况是缩水到8400元……坑爹的银行上级政策……
作者: 朱青青    时间: 2013-10-7 16:52
看来银行还没有商铺来得有保险啊
作者: zazachen    时间: 2013-10-7 17:33

作者: tracyfang    时间: 2013-10-7 19:22
是的就应该赔偿,太少了给的
作者: boao-fm    时间: 2013-10-8 08:36
背时啊。咋这样呢?不是忽悠人么?
作者: wo_liu_yi    时间: 2013-10-8 08:38
银行的话不能信啊!
作者: hulingxia07    时间: 2013-10-8 08:43
心都凉了~这估计也没什么大的希望找回来多少哦~
作者: 燕燕飞    时间: 2013-10-8 08:46
钱存在银行是很不划算的!
作者: lhm0842    时间: 2013-10-8 08:52
............................
作者: 龙宝宝贝贝    时间: 2013-10-8 08:52
用小钱多年后换大钱始终有点不切实际吧!
作者: lyh576531536    时间: 2013-10-8 08:52
银行都不可靠,那还咋办
作者: liyiswer    时间: 2013-10-8 08:53
银行都这么没信誉,恐怖啊!,
作者: 饭团蚂蚁    时间: 2013-10-8 08:53
言而无信,欺民政策
作者: 蝴蝶飞飞    时间: 2013-10-8 09:01
这使我想到养老保险,到我们领养老保险的时候是不是也说没当初承诺的那么多啊
作者: wendy_1985    时间: 2013-10-8 09:03
是滴,钱存银行就只有缩水的可能啊。
作者: hellokitty    时间: 2013-10-8 09:34
不知道在国外如果发生这样的事会怎么样
作者: 陌陌的音乐    时间: 2013-10-8 09:39
大骗子 银行
作者: 张亮    时间: 2013-10-8 09:42
这种储蓄方式很难理解啊
作者: 小实    时间: 2013-10-8 09:42
为什么不买商铺。
作者: 小实    时间: 2013-10-8 09:42
存钱在银行是最不值的。
作者: 小米粒    时间: 2013-10-8 09:53
等老了才知道这是什么事忽悠人
作者: 撒说18    时间: 2013-10-8 11:33
有60,70位储户已经联名起诉建行了,银行不作为 ,又不告知储户,让储户的利益受损。
作者: 撒说18    时间: 2013-10-8 11:34

作者: zmr    时间: 2013-10-8 12:32
怎么连银行也这样呀?
作者: yoyo    时间: 2013-10-8 13:16
银行就是这么霸道!
作者: 轻轻地我来了    时间: 2013-10-8 14:24
银行不靠谱
作者: FMA    时间: 2013-10-8 16:06
在中国有钱买房才是最有用的哦
作者: 飞飞    时间: 2013-10-8 16:12
什么是可信的???
作者: wajwj520    时间: 2013-10-8 16:42
钱存在银行里的固定时间不能太长
作者: 叽里呱啦    时间: 2013-10-8 20:03

作者: 叽里呱啦    时间: 2013-10-8 20:04

银行
作者: Yuki1230    时间: 2013-10-9 08:57
老百姓在银行面前一直都是弱势群体的角色!
作者: 撒说18    时间: 2013-10-9 09:52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就此事表示,24年间银行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提前通知储户变更合同,与储户协商给予适当补偿,但直到存单到期,银行才告知储户,银行显然存在过错。

  董正伟指出,储户与银行之间签订的存单就是合同,依照合同法银行不能单方面废止合同。董正伟认为,24年间,国家金融体制发展发生了巨大变化,银行可以对合同进行调整,来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但要最大限度保障储户权益,与储户协商进行补偿。

  董正伟还指出,央行在出台相应纠正银行行为文件之前,银行与储户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银行应当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到该承担义务的时候,才告知储户,存在欺诈。董正伟认为储户可通过法律手段向银行索赔相应损失。

作者: 撒说18    时间: 2013-10-9 09:58
这属不属于银行单方面撕毁合同

作者: 1236698    时间: 2013-10-9 15:46

作者: David    时间: 2013-10-10 11:28
绝对的欺诈,没有通知到储户就不能算数
作者: lihongdou    时间: 2013-12-2 14:44
呵呵 和传销差不多了
作者: Yuki1230    时间: 2013-12-3 21:07
过期作废。
作者: bull    时间: 2013-12-5 11:19
法律制度不健全,就看新一届政府了。
作者: 燃烧的月亮    时间: 2013-12-5 13:09
被坑了这么多年   
作者: virginia1983    时间: 2014-1-4 15:34
银行业务还是得不到专业的处理,别人瑞士银行就很牛,承诺只要银行在,你的钱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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